档案保密制度
发布时间:2010-11-08 本文来源: 武进医院

    (一)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》,严格遵守《保密守则》,切实保证档案的安全管理。 
    (二)凡查阅密级的档案,应按划密规定掌握使用,严格控制保密档案利用范围。 
    (三)档案工作人员不准随意谈论或摘录、外传档案内容,不准泄漏档案机密,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向外单位提供档案。 
    (四)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任意将案卷带出档案库房(室)。 
    (五)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,不得随意乱丢,应集中存放、销毁。 
    (六)到期应销毁的案卷、资料,按规定报经鉴定销毁领导小组批准,由二人以上监销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