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鉴定销毁制度
发布时间:2010-11-08 本文来源: 武进医院

    (一)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。鉴定小组由分管领导、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。档案员对到期档案提出鉴定计划,首先由业务部门鉴定人员提出鉴定意见,由鉴定小组讨论决定。 
    (二)档案鉴定采用直接鉴定法,即逐卷逐件进行鉴定,从全面、历史、发展的观点来确定档案的价值,决定档案的存毁。 
    (三)对经鉴定小组鉴定,确定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,鉴定小组要造清册,并写出销毁报告,报单位领导审批后销毁。 
    (四)销毁工作由档案室负责,但必须与保卫部门联系,有专人监销,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。销毁清册连同鉴定报告等一起存档备查。 
    (五)经销毁或改变保管期限的案卷,档案人员要在案卷目录和相应的案卷上注明。